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保障无辜孩子的公民权益

赵明福到反贪污局接受盘问后离奇身亡事件发生以来,大家除了对案件的经过好奇,另一个焦点是其遗腹子的身分问题。由于赵明福来不及和女友注册结婚便身亡,有了两个月身孕的苏淑慧及其遗腹子的未来,获得社会各阶层的关注及同情。

在我国,父母若没婚姻注册证书,孩子的报生纸便不能填写父母的名字,甚至可能无法获得身分证享有公民权。若孩子是在父母注册了婚姻才诞生,他的报生纸就没有这个问题。

由于情况复杂,朝野政党都愿意提供法律援助或向当局争取其遗腹子的合法身分。就连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也希望赵明福孩子的报生纸能填写其亲生父亲的名字。

社会组织提供援助

我国目前正处于保守和开放的十字路口。若早在十年前,未婚先孕会受到沉重的社会压力。然而,随着我国社会日趋开放,只要责任有被承担,社会仍能接受;唯有不负责任、将女方抛下的负心汉会遭社会谴责,对单亲妈妈却是深表同情的。

无论未婚或离婚被抛弃,我国单亲妈妈人数逐渐增加,因此关怀单亲妈妈组织也日益增加,给予弱势的单亲妈妈及孩子辅导;政府也给予低收入单亲家庭一些基本援助。然而对于少数无国籍孩子的案件,社会对于他们的关注是不足的。

赵氏遗腹子的问题并不如内政部长顾问张天赐所说的个案。我国有少数因未婚先孕迟而注册结婚者,在为孩子申请报生纸时面对问题,可是过去并未引起大众关注。另一种无法获得公民身分的孩子是被双亲抛弃的孤儿,理由是身分无法被鉴定。

要知道没有公民权即不能享有公民的各种权利,包括义务的中小学教育。究竟谁有权解决此类问题?有人说须通过法律途径,但仍有灰色地带;有人指内政部长有权批准此申请。内政部仅说会好好研究此个案,但愿问题能尽早有个圆满的解决方案。

应该一劳永逸解决

孩子是无辜的,他们不该被社会遗弃或边缘化。我本身认识一位出世时即被抛弃的孩子,他虽被领养,然而由于繁琐的申请程序,至今仍无法取得我国公民身分证。无国籍的身分导致这些孩子无法顺利完成学业,在寻找工作时也困难重重。

或许有保守人士会反对未婚先孕,但既然未婚先孕是社会问题,那么,这该让社会通过教育或其他渠道去解决。这绝不该让孩子因父母不了解法律程序,迟注册或其他因素而导致孩子须面对公民权问题,承担无国籍的后果。

若内政部批准赵氏孩子的报生纸填写其父亲的合法身分,解决公民权问题之余,希望当局也一并一劳永逸地解决其他在我国出生,被大马籍双亲抛弃而成无国籍的孩子的问题。

(刊登于2009年7月31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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